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奎文区位于世界风筝都——山东省潍坊市的城市核心区域,因建于清代的“奎文门”而得名。199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,行政区划面积187.78平方公里,截至2012年总人口67.27万(直辖面积57.6平方公里,人口44.34万),辖8个街道办事处,共101个社区。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、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、全国安全社区和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区、先进重点服务业城区、双拥模范区、信访工作先进区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、“平安山东”建设先进区、省级文明城区等荣誉称号。1994年5月23日,设立潍坊市奎文区,将原潍城区白浪河以东的东关、东园、院校、新城4个街道办事处,大虞、二十里堡、梨园3个镇和军埠口镇的刘家沙窝、李家沙窝、南家、郭家、吕家、高家涧头院、武家涧头院7个村,寒亭区郭家官庄镇的李家朱茂、杜家朱茂、玄家朱茂、辛庄、王家潭里、小南潭、西金马、东金麻8个村划归奎文区,区人民政府驻胜利东街。